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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工会专门小组工作制度

作者:管理员   来源:本站 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9-02 11:29:50   点击次数:

  为进一步加强教工会建设,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学校参政议政的功能作用,使教工会在行使职权规范化、民主程序化、工作制度化、活动经常化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发展,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,教工会决定成立教书育人小组、规章制度小组、生活福利小组、评议监督小组等四个专门小组,专门小组的任期参照每届教工委员会的任届时间,在选举新一届教工委员会后,由新一届教工委员会讨论推荐产生各专门小组报校党总支批准。东莞中学教育工会各专门小组的主要职责分别是:
    1.教书育人小组
    (1)参与学校重大决策,通过调查研究,提出决策目标的建议和意见;
    (2)参与审议学校有关教育目标、管理目标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基本建设发展规模、校风校纪建设等方面的有关问题;
    (3)检查督促落实教代会教书育人方面的决议;
    (4)围绕各项决策目标,组织教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。
    2.规章制度小组
    (1)参与制订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和重要方案,包括工资调整方案、奖金分配办法和奖惩办法,并对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要规章制度和方案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意见和建议;
    (2)检查、监督重要方案和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,并提出质询;
    (3)对违反和不执行重要方案和规章制度、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调查、干预,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;
    (4)协同有关部门,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教职工遵纪守法观念。
    3.生活福利小组
    (1)参与制订教职工工资调整方案、福利发放方案、职工住宅分配方案,确定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,对教代会审议的方案和事项进行调查研究;
    (2)检查督促上述方案和事项的落实;
    (3)定期组织专题调查,了解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。
    4.评议监督小组
    (1)与学校纪检部门密切配合,参与制订民主评议的计划,每年对行政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;
    (2)参与评议的思想发动、评议、整理材料等工作,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;
    (3)根据评议意见,填好评议表,提出奖惩建议,报送学校党总支;
    (4)根据上级部署,结合评议结果,参与民主推荐或选举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的工作;
    (5)经常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,帮助学校领导选贤任能,支持教职工群众揭露、批评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。